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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8月23日,建设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民担任该行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民担任该行副行长。李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
建设银行表示,李民担任该行副行长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
公开资料显示,李民,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2019年8月至今任建设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兼任中国建设银行(亚洲)非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2022年12月兼任建设银行研修中心执行副校长;2017年4月至2019年8月任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2012年9月至2017年2月任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2010年5月至2012年6月任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助理。1993年7月至2010年5月,李民先后在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广东省分行计财部、办公室、广州越秀支行、广东省分行人力资源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