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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培乐
近日,为切实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执法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盯市场销售、网络交易、广告监管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现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高新开发区于氏宴遇餐饮店(于巍)虚假宣传案
2021年10月19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按照“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要求,对高新开发区于氏宴遇餐饮店(于巍)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点菜单中发现有“江鲜”字样,并在该页下有“清蒸太湖大白鱼”菜品。经进一步调查查明,当事人所使用的原料白鱼实为养殖鱼,并非太湖白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济南市中皇家花园酒店向消费者作虚假宣传案
2022年8月15日,根据线索,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济南市中皇家花园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明档区海鲜池有中华鲟,菜谱和结账单显示菜品名称有“中华鲟”和“椒盐江白虾”。经查,当事人制作中华鲟菜品,所用食品原料为鲟鱼,制作椒盐江白虾菜品,所用食品原料为养殖白虾。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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